泰达市民文化广场是一个标志性重要建筑,在采用科学合理的降水方式及边坡支
护的前提下,也必须对其本身及周边环境进行沉降变形监测,从而为整个施工过程提供安全保障,同时也为以后的形变测量提供参考依据。对周边环境,如护坡桩位移、东城西、东路等按照二等测量要求进行观测。
㈠沉降观测
1. 沉降基准点埋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的有关沉降基准点埋
设规定:
(1)沉降基准点布设原则:
1)布设的沉降基准点必须坚固稳定且便于长期保存。
2)为了对沉降基准点进行相互检查,沉降基准点的数目应不少于三个,以保证沉
降观测成果的正确性。
3)沉降基准点与观测点的距离不宜太远,以保证观测精度。
4)沉降基准点须埋设在建筑物的压力传播范围以外,同时为了防止沉降基准点受
到冻胀的影响,沉降基准点的埋设深度不小于1.5m,以保证沉降基准点的稳定。
沉降观测基准点埋设在变形区以外,数量三个,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每站高差中误差±0.3mm,闭合差±0.6mm×n0.5。
(2)沉降基准点埋设方法:
基点埋设参照《工程测量规范》及有关变形观测基点埋设标准进行(见图8)。
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的有关沉降观测点图8 沉降基准点埋设埋设规定进行沉降点的埋设。
变形观测点是直接反映建筑物变形的参照点,应与变形体固结为一体,布设在能敏感反映变形的位置。沉降点埋设如下图9 所示。
在承重墙柱上沉降观测点标志采用内藏式,用Φ32 电锤在设计位置位置打孔,将直径28mm 预埋件放入孔内,周围用环氧树脂填充使牢固,观测时将活动标志旋紧,测毕取出外旋保护盖,既不影响原有建筑物的外观又起到保护标志的作用(见图10)。
3. 沉降观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的有关沉降观测的规定,结合当前世界先进测量技术,按《工程测量规范》规定的二等水准测量作业要求进行。观测仪器采用DS2 精密水准仪,配合铟钢尺作业,采用相同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并要固定观测人员,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⒋ 沉降观测周期及期限
(1) 沉降观测周期按每两个结构观测一次,直至封顶,封顶后每月观测一次,直
至竣工。
(2)出现不均沉降时,根据情况增加观测次数。
(3)施工期间因故停工超过三个月,应在停工时及复工前进行观测。
(4)结构封顶至工程竣工沉降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均匀沉降且连续三个月内平均沉降量不超过1mm 时,每三个月观测一次;连续二
次每三个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2mm 时,每六个月观测一次;外界发生剧烈变化时应及
时观测;封顶后应每六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基本稳定(1mm/100d)为止。
5.沉降变形资料的提交
(1) 垂直位移量成果表;
(2) 观测点位置图;
(3) 荷载、时间、位移量、曲线图;
(4) 变形分析报告。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