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运指征:
1、出生体重小于1500克或者孕周小于33周;
2、严重的出生窒息(Apgars评分1分钟和/或5分钟评0-3分);
3、严重的呼吸窘迫(吸氧浓度大于60%和/或需要辅助通气包括CPAP);
4、生后紫绀经氧疗不改善,或者有先天性心脏病;
5、生后有先天畸形需要立刻外科手术治疗的;
6、脑水肿、小头、频发呼吸暂停、惊厥;怀疑败血症、新生儿肝炎、脑膜炎等;
7、经初步判定,未超出我科(院)治疗范围并具备转诊条件者,方可转诊;
二、转运设备
1. 所有出诊均应常规备齐转运保暖箱、监护仪、吸痰器、输液泵、常用急救药品(由急诊科护士准备)、急救箱(含喉镜、复苏囊等);
2. 出诊前应详细询问患儿一般情况(姓名、性别、日龄、孕周)、转诊原因及目前患儿病情情况,根据病情确定出诊时应配备的特殊抢救器械及药物(由新生儿科医生准备);
三、转运人员配备:
1、人员由新生儿科医生、急诊有经验护士和司机组成,出诊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以上资质的新生儿专科医生,具有抢救以及和其他人协同抢救的能力。每次转运是根据病人的情况可由二人组成一个转运小组,一般是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组成。
2、转运人员经过培训,必须掌握如下技术:
(1) 识别潜在的呼吸衰竭、掌握气管插管、气囊加压给氧、CPAP及机械通气
技术;
(2) 建立周围静脉通道,如穿刺和置入导管、脐血管插管;
(3) 胸腔穿刺排气和引流;
(4) 识别早期的休克,给予扩容、输液及纠正代谢异常,防止低血糖、酸中毒;
(5) 特殊治疗如窒息复苏、败血症、休克、抽搐及外科有关问题的出处理;
(6) 熟悉急救用药的剂量和方法、掌握肺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的技术 ;
(7) 掌握转运所需监护、治疗仪器的应用和数据评估。
(8) 其他要求在紧急的情况下能迅速显出其丰富的经验及先进的临床技能,具有在其他领域病人护理的经验。
四、转运通讯设备
设有专门的转运急救电话,并配有详细的转运登记本和转运登记表。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出诊人员应该随身携带有效的通讯设备以便随时和医院联系。
五、转运应急预案
转运途中遇到患儿病情突变,医生应立即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必要时转到就近医院抢救;如遇到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医生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患儿病情,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由司机或者护士立刻上报医院。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