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董事聘任为公司总经理,履行以下职务:
(一)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全部职权;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业务谈判;
(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九)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或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一)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有限公司
(盖章)
执行董事签字:
二〇一六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