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由我司承建贵公司第五期经适房三标段(10#,11#)楼工程竣工结算程序从2013年10月至今已逾一年时间,经建设、审计、施工多方核对初步达成工程结算总值共识,约为人民币贰仟陆佰玖拾柒万叁仟叁佰柒拾贰元整(¥26,973,372.00元)。
但因建设方原因,该项工作仍未最终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导致工程项目各项工作不能收尾终结,影响巨大。为此,本公司特别致函联系如下,请予办理竣工结算手续为感。
一、请贵公司给予支持在2014年9月底前办理工程结算及按合同约定进行资金结算。
二、如近期不能办理,请予回复明确原因或双方再次协商解决。
三、如贵公司不予回复或协商处理,我司将于2014年10月份起启动法律程序办理。
再次恳请支持为感!
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6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