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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全套
2025-10-05 01:36:17 责编:小OO
文档
总则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昭人社通【xx】110号、昭人社通【XX】11号文件及《XX年XX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通过院务会、股东大会研究一致通过,并在全院职工大会上宣读学习,现下发全院各科室,由各科室主任组织本科室人员再次进行学习,并自XX年七月一日起遵照执行。

医保管理制度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卡或医疗证(住院患者应核对户口簿或身份证)。遇就诊患者与参保身份不符合时,首诊医生应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卡、证上的身份进行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非病理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待遇的,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证直接办理门诊或住院减免,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违者除自行承担所减免金额外,另处所减免金额5倍扣款。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证(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所在病区。

三、严格执行《xx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与患者签订《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患者自费费用。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药品,在符合医保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业务院长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者承担。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登记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违者,每例处罚100.00元。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

60%o(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全院药占比(中药饮片除外)控制在50%以内(含50%),检查占比控制在20%以内(含20%),物理治疗占比控制在5%以内(含5%);每超过1%处罚1000.00元(三项指标累计相加,由门诊和住院医生共同分滩)。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承担,另处所发生金额2倍扣款;住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不得少余4天(以每位主管医生当月出院总人数平均计算),每少0.5天处罚500.00元。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提高医务人员对医保的知晓率,医院医保办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并记录存入医保专册档案,对查处情况每月汇总并记录存入专册档案,每少一次处200.00元扣款。

十一、医保办对医保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确保畅通;医保新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证就医服务;违者,每次处罚200.00元。

十二、数据维护。医保办要结合医保管理中心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维护医院系统数据,确保收费项目准确无误,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禁止将自费诊疗项目纳入减免报销范畴,禁止非系统管理员触碰医院系统数据库;违者每次处罚200.00元。

十三、配合管理。医保办要积极配合经办机构的稽查,及时提供真实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对患者投诉及时处理,对上级要求整改问题及时按要求完成,提供书面整改材料并存入医保专册;违者每次处罚200.00元。

十四、严格执行《XX年XX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要求,对违反要求者,每次处200.00元扣款。

十五、门诊管理。控制全院门诊月平均处方值不得超过45.00元(按处方医生个人处方每月平均计算,超过45.00元者,处超过总金额5倍扣款)、门诊每日处方重复率不得超过20%(按处方医生个人处方总数计算,每超1%处200.00元扣款)、门诊每日每人最高处方数不得超过2张(每超一张处200.00元扣款)、门诊每日每人最高处方值不超过100.00元(超过100.00元者,处该张处方全部全额扣款);严格把控全院门诊收住院患者住院指征,无住院指征收治住院者,每例处200.00元扣款。

十六、住院费用控制。住院患者日均费用控制在320.00元以内,住院患者次均费用控制在2250.00元以内,超过部分全部由住院医生按比例分担,按季度计算。

医保办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医保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根据有关医保文件精神,严格掌握医保病种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证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5、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工作序的运行。

6、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1、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2、办理门诊收费时,如发现所持证件与身份不符,应扣留卡、证,并及时通知医保办。

3、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和因工负伤、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证就诊应及时通知医保办。

4、严格执行医保管理中心制定的医保特定病种门诊的管理规定,依据诊断标准客观做出诊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正确使用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认真做好记录。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定知情同意书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医护方当事人负责。

6、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由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8、认真做好医保目录通用名的维护工作。新购药品应及时调整医保类型并上传至医保管理中心。

9、按时与银行日终对账,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统筹基金应支付的住院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

10、做好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

1、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参保病人,如果是参保病人要核对持卡、证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证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参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坚持使用参保用药和非参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

1、熟悉并管理全院医保网络系统和通迅线路的分布,熟练掌握全院医保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态。能排除一般故障。对重大系统故障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并如实记录。

2、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各项规定,熟练使用应用程序,经常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医保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管理中心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负责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门诊刷卡工作人员职责

(医保管理部分)

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4、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交出纳。

病历管理制度

—、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三、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病历在科室、医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五、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六、病历借阅: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整。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处方管理制度

1、凡医保使用的药品处方须经有资质的医师审批后方可配发。

2、手工处方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并有医师签名。如需更改,医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3、不符合规定或有配伍禁忌处方,药剂人员有权退回处方。

4、每张处方限三日量且不能超过五种药品,慢性病可开七日量,并实行处方限额管理。

5、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必须使用专用处方笺,其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

6、处方当日有效,若超过期限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方可调配。

7、处方应每天装订成册并统计张数、金额等,按月装箱保存。

8、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备查,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毒性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度

1、门诊就诊时,到医保结算窗口经核实属三种特殊病之一且手续齐全,按要求结算。需自费的部分个人现金交付,需统筹支付部分先记帐,后由诊疗单位与所属区、县结算。

2、放、化疗和肾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严格按照xx省医保规定的用药范围执行,范围以外的药品及其他检查、治疗等按照普通门诊就诊,一律个人现金支付。

3、需血液透析的医保患者,透析室先检查特殊病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且手续齐全先透析一个月结算一次,费用按每人次470元计收统筹支付,其余费用门诊个人现金支付。

医保特殊病门诊就医管理规定

1、必须持有《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医疗证》和处方,其医疗费用方可纳入特殊病管理。

2、医保特殊疾病按规定疾病。

3、特殊病人必须到指定科室就诊。

4、特殊病只能使用与疾病相关的医保范围的药物。处方量严格控制在30天以内的药物剂量。

5、违反规定造成费用纠纷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保病人身份核对制度

1、临床科室收治参保病人必须核对病人身份,防止冒名顶替。

2、核对被保险人的资料后将病人的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病历中。

3、被保险人出院后其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附在病历中归档。

4、长时间住院参保病人阶段结算重新入院,被保险人的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可重新复印附在运行病历中。

医保管理联席工作制度

1、病案室、统计室工作制度

(1)做好病历保存工作,不得丢失。

(2)负责给每位就诊的医疗保险者病历归档,并在病历档案上编号,便于管理和查找。

(3)对检查医疗保险病历提供借阅支持。

(4)提供相应统计数据。

2、门诊部工作制度

(1)负责登记好每位医疗保险的门诊、住院患者就医信息。

(2)出诊医师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诊疗,在门诊病历上如实记录医疗保险、患者每次就诊的诊疗项目,要求门诊病历与处方相符合。

(3)门诊医师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出现作假情况。

(4)做好医疗保险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3、结算人员工作制度

(1)临床各个科室结算人员必须对患者的住院费用与医嘱进行认真核对,在患者出院当日进行准确结算。

(2)医保办及住院处相关结算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与患者结算住院费用。

(3)住院处指定相关结算人员定期向上级医保部门报送结算信息及纸介,并负责查找未结算人员名单,使上级医保中心及时划拨已发生的住院费用。

4、药械科工作制度

(1)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处方,分别保存。

(3)药品单价费用超百元或每张处方超500元需到医保办审核,盖章批准方可领药。此处方要单独存放以备检查用。

(4)为检查提供相应处方。

5、医务科工作制度

(1)负责医疗保险患者的医疗质量。

(2)定期组织对门诊及住院病历进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检查工作。

(3)配合医疗保险,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的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5)做好单病种诊断治疗、病历书写、费用等管理工作与检查工作。

6、计算机室工作制度

(1)负责医疗保险网络的维护工作。

(2)负责医疗保险软件的建设,包括预算、联系、软件的开发。

(3)负责全院网络的建设工作。

(4)负责计算机的培训、维修工作,保证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1、医保住院患者均需由主管医师、主治医师按医保管理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出院。

2、出院后的所有病历均由医保办再次审核,违纪者按院内医疗保险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3、医保办定期到病房检查医疗保险患者的诊疗情况。

4、每月对医疗保险处方进行抽查,按《处方管理办法》及《医保管理处罚标准》进行管理。

医疗保险结算制度

(一)门诊的费用结算

1、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统一采用IC卡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由被保险人每次到门诊就医时,出示本人IC卡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直接支付现金结算。

2、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结算,收费员应核对被保险人的特定病种医疗卡,把相关的诊疗数据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上传到社保结算中心,根据返回的信息结算。

(二)住院的费用结算

1、被保险人入院时,住院收费处应核实被保险人的IC卡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将资料及时上传社保局。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上传资料的,应在获得有关资料的同时,报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2、被保险人出院时,通过医保结算系统,将相关的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收取被保险人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的部分,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在社会保险住院结算单上签字作实。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局与定点医院机构结算。

3、每月的被保险人住院结算情况、收费明细资料和有关的住院资料应按时送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在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及结算时,有任何疑问,收费员应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险人宣传新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宣传及培训制度

1、宣传制度

(1)宣传内容主要是医保证策及由配套的实施措施等。

(2)宣传形式包括以下几方面:每年进行2次全院性质医保专题解答活动;在住院部及门诊部显要位置设立医保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定期整理医保解答,装订成册进行发放,向患者发放医保住院须知;通过院内导报及网络进行宣传;请上级医保中心人员进行来院讲座、由医护人员向患者进行宣传及医保办开通咨询热线等。

2、培训制度

(1)对新来的工作人员及进修医生均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2)每月一次对医保专管员进行培训。

(3)参加上级医保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医保病人就诊流程

(门诊)

(一)、病人持有效证件(医疗证、IC卡)前往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二)、医生查验证件;

(三)、医生诊疗,开具处方;

(四)、收费室划价,刷卡或减免;

(五)、药房审核用药是否正确、经济、合理;

(六)、发药,病人遵医嘱。

(住院)

(一)、病人持有效证件(医疗证、IC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定点医疗机构;

(二)、医生查验证件;

(三)、医生诊疗,符合入院条件开具专用诊断建议书;

(四)、医保工作人员审核患者相关证件及诊断建议书,符合入院标准者盖章同意,医保办审核同意后患者办理入院手续;

(五)、患者入院接受诊疗,医保工作人员日常监督;

(六)、急危重症病人可先入院,两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七)、患者出院,携相关材料前往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

医保卫生材料审批管理制度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律和法规,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严禁贪污、挪用。

二、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医保工作的财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电脑自动生成的上月实际补助费用报表,扣除违规补助费用后,逐月向县合管办申报拨付补助基金。

四、每月公示一次本单位住院补助兑付情况。全方位接受职能部门审计和群众监督。

五、负责医保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加强院内财务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补偿资金的运行安全。

七、负责院内、卡、证、表册的管理与监督。

八、配合做好卫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及时了解我院医保服务质量、预算、考核指标的情况,维护各相互之间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医保办于每季度结束前,对本季度医保工作进行详细总结,重点分析医院本季度医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采取的措施,指出下季度医保工作重点。

二、医院医保管理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对本院医保工作进行总结,重点分析本院本季度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的措施,研究部署下一季度工作重点。

三、医保小组副组长每季度末对医保工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与上季度进行比较,指出本院及各科室应改进的工作重点。

四、医保小组组长报告本季度医保工作情况,分析、部署下一季度医保工作重点,传达医保中心的会议、文件精神。

五、医保办做好记录和监督、考核工作。

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为及时反馈医保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医院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处理,确保医保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反馈信息包括以下几方面:

1、医保管理中心的信息,如会议、文件等;

2、参保人员的反馈信息,如要求、意见、投诉等;

3、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的建议、报告、要求、意见等;

4、向科室发布的医保信息:①医保各项量化指标、数据、药占比、超指标定额等;②各种医保有关文件、、通知等。

5、医保中心的各种联系、沟通。

二、医院医保管理办公室要定期向各科室发送信息反馈单,同时要求备有信息反馈登记本。

三、分管医院医保管理的院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相关科室填好的信息反馈单,逐项审阅、登记处理,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医保管理中心联系、商议。

四、耐心听取医保参保者的意见和满意度调查情况,并做好医保参保者意见的登记、处理。

五、医院医保办公室要重视医保信息反馈工作,听取各科室、医保参保者的意见与要求,对重要意见要及时登记,认真改正。

六、对医保管理中心的要求,要尽力配合。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市级)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三、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四、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负债管理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五、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设立财务科为医院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科集中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六、医院财务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设置、职责和任务

—、财务机构设置

医院设置财务科,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设置绩效办、国资办、审计科等科室配合做好相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医院财务科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法》、《会计制度》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簿,进行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审核、归类、制单、复核、记账、编制报表及债权债务的核算管理工作。会计凭证及会计资料的归集、保管工作。

(二)医院全成本核算等经济运营管理。

(三)门急诊与住院收费管理。

(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

(五)物价管理。

(六)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七)参与国有资产及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

(八)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九)依法组织申报纳税。

(十)参与医院经济活动的调研、论证;参与经济合同的审核。

(十一)医院财务管理分析。

(十二)制定医院财务管理和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第三章医院预算管理

一、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三、医院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医院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细化预算管理,实行预算归口管理,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元成。

五、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收入管理

一、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医院严格执行国家物价,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三、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XX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四、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一、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三、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并具定医院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和流程,严格控制支出。

第六章成本管理

一、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二、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三、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四、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科室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医院根据发展要求和内部管理基础条件的完善逐步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

五、财务科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对照目标成本或标准成本,采取趋势分析、结构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时分析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

六、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

七、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七章收支结余管理

一、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

二、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

第八章资产管理

医院资产管理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医院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按医院招标、审计和合同管理规定,根据归口管理职责,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

一、流动资产管理

(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二)财务科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年度终了,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4%。对账龄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

(三)存货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购入的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四)物资管理部门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五)对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明细账,对各类物资进行数量、金额管理,反映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XXXX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XXXX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医院固定资产分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相关支出作为成本。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

类似资产价格的比例对购置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成本。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成本。

4.无偿取得(如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过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三)在建工程是指医院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按规定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医院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工程概、预算管理,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四)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会计制度》中医院固定资产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当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五)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记入固定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对一定价值以上或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进行设备使用效益分析。

(六)医院设置专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七)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八)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九)医院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者发生固定资产毁损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一)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

(三)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

(二)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医院不得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

(三)医院应遵循投资回报、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等原则,对投资效益、收益与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提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一、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成本报表、附注等。

二、财务科要根据管理财务制度要求和管理需求,及时进行财务分析。财务报告分析应对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成本控制情况、负债管理情况、资产变动及利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客观准确充分的表述。财务科应当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并定期向医院管理层反映医院经济管理情况以提供管理决策依据。

三、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应按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四、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四、医院财务科要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医院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监督。

医院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医院工作,特制订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医院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根据加强医院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医疗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而制定。

各级医院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一、医院(总支、支部)

职责

1.在上级和院(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和医院(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副协助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医院科室职责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3.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报告工作。

4.结合业务深入细致地进行政治思想工作,保证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5.经常与支委科主任取得联系,主动地勾通情况,研究工作,紧密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作好工作。

支部副协助进行工作。

三、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四、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五、行政副院长职责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六、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七、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八、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4.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7.负责检查督促全院职工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图书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

3.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4.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5.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6.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7.负责制订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科长、副科长批准后执行。

十、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一、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十二、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三、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四、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五、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十六、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十七、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组织门诊医务人员,到所属地段、工厂、机关、学校建立家庭病床,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7.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8.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八、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得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提请总务科安排护士生活上有关问题。

8.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格化。

9.担任护士教学、实习任务的医院应负责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

10.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

护理部副主任(副总护士长)协助主任(总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九、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重、疑难病人的计划护理、护理会诊及抢救危重病人的护理。

3.了解国内外本科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本科的护理大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负责讲授。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修科学生的临床学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对高级护理人员的培养。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成果。

10.负责组织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11.对全院的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医院员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制度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切实落实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创建医院良好的风貌,迎接医院新年快速发展,特制定下列规章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考勤与休假 

1、 作息时间: 

每周上班6天,休息1天。 

行政班:8:00——17:00(12:00——2:00待岗(冬季) 保安:24小时工作制 

住院部医生值班:17:00——8:00  

2、 考勤规定: 

1)员工上下班必须在医院指定处打卡。 

2)员工考勤包括迟到、早退、脱岗、漏打卡、事假、旷工、霸王假,每月的1日前将上月各种考勤数据交院办公室进行核对。 

2.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内到岗的。   

2.2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提前离开医院的 

2.3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上未到医院的,下班时间结束提前30分钟以上离开医院的,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半天至一天旷工;外出办公事、处理医院事宜为由未到医院上班,经查不实的;假期届满未续假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      2.4病假:提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院办公室及科室主任(视病情严重程度决定请假形式,病假条需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院长签字,交办公室会计核实备案。 

2.5事假: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单,需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院长签字,交办公室会计核实备案。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时向科室主任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休假,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单;累积事假超过5天时,从次月起月基本工资降低100元,年度事假超过30天时,以开除处理。 

2.6脱岗:工作时间内离开岗位30分钟,未请假者。     

2.7漏打卡:考勤机无考勤记录者。(由各科室主任核实      2.8霸王假:请假未准,事后补假者;多重请假或借口者;  

3、扣款: 

1)迟到、早退、脱岗:5分钟内扣10元,10分钟内扣20元;30分钟内扣30元。 2)旷工、霸王假: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两天按自动离职处理,无当月所有工资及待遇。旷工三天或以上的开除,无未领的所有工资及待遇。 

3)事假:事假捐款计算方式:扣款金额=全额工资/30天*事假天数+事假期间提成+当日资金+当月全勤奖。 

4)病假:当月病假累计不七天,特殊情况需经院办公室院务会同意后,酌情处理:七天以内病假计算方式:扣款金额+全额工资/30天*病假天数*50%+病假期间提成+当日奖金;当月发生的病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超过七天以上病假计算方式:病假期间工资+以当地最低工资*50%*病假天数。 

5)漏打卡:按每次5元计算。(科室主任提供到岗属实依据 

6)上班时间玩手机,接个人电话超过10分钟者罚款20元/次,科主任5元/次(未督促 

7)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域,卫生没到位者,罚款20元/次,科主任5元/次(未督促 8)医生病历没有及时完善者罚医生10元/次,科主任5元/次(未督促  

4、其他考勤: 

指婚假、丧假等,见员工手则。  

二、 行为准则 

目的:保护员工,使病人满意,给医院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总则 

1.1) 同情、关爱和病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1.2) 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到遵纪守法,合法行医,规范执业。 

1.3) 树立职业自豪感,干一行,爱一行,履行自己的职责,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安全。 

1.4)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忠诚老实,廉洁奉公;关爱病人,文明服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医院声誉及形像。 

1.5) 敬业爱岗,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医学科学知识和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 服从领导 

各级员工应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完成日常任务和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3、 忠于职守 

3.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撤离职守或迟到早退、旷工。 

3.2工作时间内不准长时间接打电话,发短信息,不准长时间会客,不准陪亲友、小孩在院内玩耍,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毛线、上网、睡觉等。 

3.3工作时间不得穿工作制服外出购物。不得在公共区域或科室吃固体食物,不得唱歌哼小调。 

3.4所有员工不得占用病房、病床、科室检查床和使用与医疗有关的其它设施睡觉休息。 

3.5不得精言秽语,不得与病人争辩或在公共场所与同事大声争论。 

3.6在工作场所,要保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与病人、同事交谈要使用敬语。不得依偎墙壁或家具,不可高声喧哗或闲聊,避免当着病人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梳理头发,掏耳朵、触摸鼻孔。 

3.7上班必须在岗,不得串岗。各班坚守岗位。 3.8各诊室上班期间,除病人检查外,不得关门。 

3.9所有上班人员不得看电视,不得到输液室躺、坐或理疗室躺。 

3.10所有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提前吃饭,食堂厨师不得提前打饭给上班人员,如有违反,罚款食堂人员。 

3.11待岗期间不得回寝室睡觉。 

4、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表、仪容如何,会直接影响医院的声誉和品质形像,全体员工必须充分认识到仪容仪表的必要性。 

4.1员工必须经常保持服装整齐清洁,并按规定的位置佩带员工工胸卡。医院所发工作服、鞋帽等要爱护,做到衣帽整洁,工鞋干净光亮。 

4.2男员工头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度,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头发不宜过长,以不盖过肩部为适度;宜作雅淡清妆,不得浓妆艳抹,并避免使用浓味化妆品;员工不得梳怪异发型,应勤修头发,指甲,保持清洁。 

4.3饰物仅限于小的项链、耳钉。 

4.4上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穿保暖鞋,拖鞋。 

5 员工胸卡 

5.1每一位员工均由医院发给胸卡(医、技、护人员、胸牌(管理人员。员工当值时应佩戴胸卡胸牌,部门主管有权随时检查并作好记录。 

5.2员工胸卡、胸牌如有遗失、被窃或损坏,应立即向部门主管、行政主管报告。每次补领卡牌须交付制作工本费2.00元。如因时间长久而引起损坏者可以旧换新,以旧换新不交工本费。 

5.3员工调离时应将有关证件(卡牌)交回院行政办,否则每证需交纳罚款人民币5-10元。 

6、工作制服 

6.1医院按不同发不同工作制服。 

6.2员工穿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制服,除因公经上级领导批准外,不能穿工作制服离开医院到食堂,下班后需将制服存放在本部门指定地方。 

7、开会制度 

7.1所有上班人员均应参加全院大会,工作服穿戴整齐,佩戴胸卡。

7.2开会期间手机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7.3开会期间不得手抱暖手袋,热水瓶。 

7.4保持会仪期间安静,尽量不要外出。  

医院正在起步期间,希望大家群心群力,本着我是医院主人翁的精神,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和医院共同发展。为减少医院支出,减少消耗(如立春了,取暖设备可以不用就不用了,不要长明灯,长流水)并注意自己的外在风貌,提高工作效率,办事不拖拖拉拉,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形成良好的医务和医院风貌。此规定即日开始执行。院领导会不定期抽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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