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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中文言文中的“所”字结构
2025-10-05 01:36:00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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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中文言文中的“所”字结构

作者:丁鑫

来源:《亚太教育》2016年第19期

        摘 要:“所”字在古代汉语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词,它在高中文言文中出现的频率非常高,如何定义“所”字结构以及“所”字在“所”字结构中的词性,历来是文言文教学中的难点。这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也使他们对文言文的学习失去兴趣。本文将对中学文言文教材中的“所”字结构进行简单分析,同时对“所”字结构的类型做简明划分,为高中文言文教学提供参考。

        關键词:文言文;语文教学;“所”字结构

        中图分类号:G63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7-0036-01

        一、“所”字结构中“所”字的词性

        在讨论“所”字结构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所”字结构中“所”字的词性,这是研究“所”字结构的基础。学术界对“所”字结构中“所”字词性的看法虽然至今尚未达成一致,但基本上形成了两大主要派别:“助词派”和“代词派”。

        (一)助词说。近人陈承泽在其所著的古汉语语法书《国文法草创》中首次提出“所”字为助词的观点,他认为“‘所’字乃助字之含有指示作用者”[1];杨树达《词诠》将“所”字解释为被动助动词,意思为“见也,被也”[2];杨伯峻先生将“所”字归为“小品词”[3]。

        (二)代词说。马建忠先生在他所著的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现代汉语语法著作《马氏文通》里首次将“所”字定性为代词,他认为“所”字是“读”的标记。对于“所”字作句子成分,他指出,“‘所’字常位领读,或隶外动,或隶介字,而必先焉。读有起词者,‘所’字后之。”“‘所’字必居宾次,其用法视其前词之先后有无为别。”[4]也就是说,他认为“所”字一定处于宾语的位置,作动词或介词的宾语。

        二、“所”字结构的类型

        郭锡良版《古代汉语》在讲代词“所”的时候,是这样定义“所”字结构的:“‘所’字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之前,和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结合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其他一些古代汉语教材对“所”字结构的定义大多与此相同。

        (一)“所+动”结构:“所+动”类型的“所”字结构是高中文言文中最普遍、最常见的“所”字结构类型。在分析这类“所”字结构时,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所+动+名:这是“所+动”结构中的最常见的类型,在这种类型中,例如:(1)举所佩玉玦以示者三。这个词组和一般的名词性偏正词组有所不同,因为“所”字起到了强调作用,是为了引起大家注意的。

        2.所+动:这种结构类型通常用来指代人、事、物等,相当于“所......的(人、事、物),我们在翻译时应补充出所指代的内容。例如:(3)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韩非子·五蠹》)

        3.所+形容词:当所字结构和形容词相结合时,这个形容词可能临时活用为动词,但整个所字结构还是名词性短语,通常用作主语、谓语或宾语,代指人、事、物等。例如:(4)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左传·曹刿论战》)这句话的翻译过来就是衣服食物这类安身的东西,不敢一个人独自享用,必定用来分给别人。

        4.所+名词:所字和名词结合后,使后面的名词具备了动词的属性,也可以说是一种此类活用,这和“名+形容词”是相同的,例如:(5)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原文中的“罾”本身是名词,意思是渔网,但翻译后便是“用渔网捕捉”的意思了,“所罾”就是“用渔网捕捉的(鱼)”。

        5.所+动宾词组:这种类型的“所”字结构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比起前面的所字结构这一类所字结构很容易被曲解。例如:(7)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左传》)其中“所用之”便可翻译为“使用它们的地方”。

        (二)“所+介”结构:“所”字结构常见的第二种类型便是“所+介”式。“所+介”式分类较少,但是意义却不简单。这是因为介词本身的语义复杂性所决定的。介词用法本来就十分灵活,比如可以表示处所和时间,又可以翻译为对象,工具、方法或者原因等。

        1.所+介:“所+介”其实是“所+介+动”结构的省略式,它的用法和“所+介+动”相同,例如:(11)抚军不忘所自,无何,宰以卓异闻。(蒲松龄《促织》)可以翻译为巡抚不忘记好处是从哪来的,不久,县官也以才能卓越而闻名了,县官一高兴,就免了成名的差役。

        2.所+介+动:这是“所+介”结构中最常见的本类型,在这种类型中,这里的“介”通常是介宾词组,有时候宾语会省略,再和动词组成一个偏正词组。偏正词组与前面的“所”字结合,组成“所”字结构。例:(12)先生所为文市义者,乃今日见之。(《战国策·齐策》)这句话可翻译为先生给我买义的道理,今天才算见到了。

        三、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所”字结构并不复杂,它是由“所”字和动词(包括动词化的形容词和名词)或介词组合成的一种名词性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所”字的词性为辅助性代词,作它后面的动词或介词的宾语,指代一定的意义,但这里的意义都是虚的,其具体指代内容要根据动词、介词以及句意确定。理解“所”字结构的分类和用法不仅有利于学生理解文言文作品,同时也会对答题翻译提供帮助,更重要的是能够减轻学生们的识记负担,使他们对文言文的学习不再一味的排斥,进而产生兴趣,喜欢学习、乐于学习文言文。

        注:本文所引用的例句为人教版中学语文教材中的文言文,在此注明。

        (作者单位:闽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陈承泽.国文法草创[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54-62.

        [2]杨树达.词诠[M].北京:中华书局,2004:24-30.

        [3]杨伯峻.文言语法[M].北京:北京出版社,1957: 68-86.

        [4]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60-.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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